儿童心理咨询:四岁儿子动手打妈妈,是忤逆不孝吗?

文/张昕

公众号/Dr昕理学(ID:PKUPsyX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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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的娃如今四岁半,理想是当一名建筑工。所以他经常在家各种“施工”,和水泥,搭房子,铺管道。

是日,他让我帮他在管道上写上“禁止触摸”的字样,说严禁别人破坏他的劳动成果。

结果他的妈妈,走出卧室一屁股坐在沙发上,不小心碰散了他的“工程管道”。于是他嗷的一嗓子原地爆炸了:“坏妈妈!你毁了我的管道!”

妈妈道歉说:“对不起,妈妈不是故意的,妈妈可以帮你一起修好它。”

谁知熊孩子不依不饶,仍然崩溃地大哭大叫“对不起也没用!已经修不好了!” 并且一掌拍在他亲妈身上,表示“妈妈做坏事,要惩罚妈妈!”

夫人也怒了,当即呵斥道:“多大的事啊至于吗?妈妈已经给你道歉了,修好不就行了,哭有什么用?你可长本事了还敢动手了?我今天要是不揍你,你就不知道什么叫‘这个人给了我生命 给我一个家’!”

妈妈还把他拎进卫生间打手心,熊孩子一边哭一边喊“妈妈是坏人!妈妈是魔鬼!”

这时候娘儿俩都在气头上,我也不敢逼逼,以免躺枪。等熊孩子哭累了,夫人坐那大喘气的时候,我陪着笑脸问她:“你记不记得《聊斋志异》里有一篇叫《贾儿》的故事?还是你给我讲的呢。”

她说:“干嘛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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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不要仅从大人视角去判断动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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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儿(商人的儿子)这个熊孩子,天天在家里鼓捣砖头瓦片,撒尿和泥儿,砌墙糊窗,把家里祸祸得不成样子,大人谁要动他一块砖,他就撒泼打滚耍无赖;上了大街要买狐狸毛,又现场直播滚地神功,不买不起来;回去又偷舅舅家的耗子药,不吃饭不睡觉,自制毒酒。

 

夫人:“我记得啊,因为熊孩子的爸爸在外经商,妈妈一个人在家被狐狸精缠住病倒了,他鼓捣那些,是为了抓住狐狸精。”

我:“故事虽然是夸张了,但有一点道理是相通的:孩子眼里的世界,和大人看到的是不同的——贾儿在家用砖头堵住窗户,是因为他要抓狐狸精;你儿子在家搭房子铺管道,是因为他在建设‘市政大工程’。

虽然从大人的视角来看,这些统统都是扯淡,但在他们心里,自己是认真在办一件重要的大事。

我们判断孩子做一件事情的对错,不能光从成年人的行为规范去判定,还要结合他的动机和意图。

如果只是以大人的世界观和处事准则去和孩子讲理,结果往往是鸡同鸭讲,无效沟通。除了让双方都越发愤怒,越发情绪激动,并不能起到很好的管教作用。”

夫人道:“可我是他妈!晚辈怎么能跟长辈动手?那不是大逆不道吗?”

我说:“呐!你听我慢慢给你讲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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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四岁儿童还没有伦理纲常的概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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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你可以解释为,他是个熊孩子。

但其实这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心理学问题值得探讨——儿童的道德发展(moral development),也就是人们对公正感、对于正确与否做出判断的意识和能力的增长和变化。

发展心理学家柯尔伯格曾经提出了他的儿童道德发展的三水平理论(Stages of Moral Development),在他的理论中,4岁的儿童正处于“前习俗水平”。

处于前习俗水平的儿童,虽然已经有了初步的辨别是非的能力,但他们判断对错,并不是根据常规的道德准则或社会期望来进行的,而是根据“行为的直接后果”。处于该水平的儿童会经历其中一个典型阶段——“天真的利己主义阶段”,即完全依据自己的喜好,只以“是否能让我快乐”这个标准来评判行为的好坏。

也就是说,在他们心目中,并没有形成大人世界的道德规范、伦理纲常的概念,所以无论是“儿子打老子”还是“老子打儿子”,在他们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同,也不会在内心进行“道德批判”这一道加工。

在他们眼中,满足了自己需要的行为,就是正当行为,他们主要关心的是如何避免自己的痛苦。所以,你碰翻了他的“大工程”,从他以自我中心为出发点的角度来看,自然是“不正当”的,破坏了他的自我满足的行为,给他带来了痛苦。你的行为就是坏的,是应该得到惩罚的。

所以我们对于四岁孩子“打长辈”倒是不必大惊失色,也不必急于给他贴上一个“不孝子孙”的标签,而是要在孩子能听进去道理的时候教会他长幼有序、尊重父母的道理。(打手心作为惩罚当然也可以,但是不该是在双方情绪对立的时候火上浇油,而是应该在双方冷静后作为规矩的建立。)

我有时候看到朋友圈有人转发《孩子不孝顺的十大征兆》,说“三岁孩子以自我为中心,不敬长辈,就是一个警报信号,就要把孩子怎样怎样”,看到这些胡言乱语我才大惊失色。三岁孩子刚刚有了自我意识的形成,却还没有长幼有序的概念,有这些行为表现才是正常的好不好?

夫人又说:“就算是这么说,那我也不是故意的啊,而且沙发本来就是给人坐的地方,又不是给他玩的,他凭什么不依不饶的?”

对,为什么孩子会这么不依不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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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低龄儿童不会分辨“故意”“无意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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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皮亚杰的儿童道德的三个阶段观点,4岁的儿童正处于他律阶段——在他们的眼里,有且只有一种正确的行为方式,人们必须严格遵守,一旦违反规定,就必须受到惩罚。而且在他律阶段的儿童,他们还无法考虑其他因素对行为的影响(例如:妈妈是无意的/沙发是给人坐的)。

皮亚杰曾经做过这样的研究,他给儿童看两个故事——

故事一:小男孩John的爹妈叫他去餐厅吃饭。但是在餐厅门后,是缺心眼爹妈放的一把椅子,椅子上是托盘,托盘上是15个杯子。John推开门,门碰翻托盘,咣当咣当,15个杯子都摔碎了。

故事二:另一个小男孩Marcello,一天趁他妈妈不在家时放飞自我,从高高的碗橱里偷果酱吃。结果,他碰翻了一个杯子,咣当,杯子也碎了。

皮亚杰要求儿童去判断哪个小男孩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。

结果发现,处在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(3-7岁)认为,摔碎15个杯子的John要比摔碎1个杯子的Marcello更坏。

相反,已经度过他律阶段的孩子(7-12岁)则会判断,摔碎1个杯子的Marcello更不好。

因为大孩子已经学会考虑行为背后的意图——John是因为父母的失误导致的失手;而Marcello是为了自己偷果酱吃。

所以,在低龄儿童的判断体系中,他不懂得去分辨“妈妈是不是故意的”,也不懂得去分析“沙发不该用来摆放我的玩具”,这并不是他熊,而是他的脑子还没发育完善到懂得这些道理的阶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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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为什么家长不要“火上浇油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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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前也说过,由于儿童前额叶发展水平不完善,所以小孩子的情绪控制能力往往很差,一点P大的事情就能让他们炸毛,而且情难自控,短时间难以从崩溃的情绪中冷静下来。这时如果家长再激动地大吼大叫、打骂、对峙,只会让孩子陷入持续及循环的崩溃中,更加无法冷静。

所以在管教孩子时,要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冷静的时间和空间,让孩子暂且远离刺激源,不去关注他,甚至可以适当安抚,让他转移注意力,用这段时间来恢复冷静。

等到亲子双方都冷静之后,家长再讲道理或者行使惩罚,这样既不会在孩子崩溃的情绪上“火上浇油”,也会使父母更加冷静,不会因为身处坏情绪当中而做出伤害孩子的言行。即使是体罚,也应该在亲子双方情绪都冷静下来之后,再进行不伤害身体的体罚。

我说这么多,并不是说在孩子不懂规矩的时候放任自流,不加管教;而是说,要进行有效的沟通。

如果家长和孩子之间只是展开情绪的对峙,而不是进行有用的管教,那么最终并不能让孩子把道理听进去,反而会加强他们的逆反心理,结果岂不是事倍功半吗。

事情的后续:

我:现在冷静了吗?以后懂了吗?儿子不能打妈妈,别说妈妈不是故意的,就算是妈妈错了,你也不能打。

娃:为什么?

我:这是我们中国人的规矩。

娃:那我可以请你帮我打妈妈吗?

我:也不行,因为男生不可以打女生。

娃:为什么?

我:这是全世界通用的行为规范。

娃:那女生可以打男生吗?

我:可以…嗯…其实理论上也不可以,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积极偏见的缘故,女生打男生一般是能够被社会舆论所接受的……

娃:爸爸,我听不懂。

我:没事,长大你就懂了。

娃:那我可以请奶奶帮我打妈妈吗?

我:也不行,因为婆婆不能打儿媳妇。

娃:为什么?

我:这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文明新风。

娃:那我可以请外婆帮我打妈妈吗?

我:嗯……可以!咱家里只有外婆可以治住你妈妈,下次妈妈欺负你,你就给外婆告状去。

娃:爸爸,那我可以打你吗?

我:不可以,因为老子可以打儿子,儿子不能打老子,这是我们中国人的规矩。

娃:爸爸,我懂了。我不能打你,但是妈妈,奶奶,爷爷,外公,外婆,都可以帮我打你,对吗?

我: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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