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小孩也当人看,到底有多难?

文/懒妈(来源:懒妈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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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个月有一个北京丰台大红门某商场奶奶错抢小孩的新闻,应该很多人都有关注过。

老实讲,第一波爆出来被抢家长发的微博时,我是有一些疑惑的。

别的不说,如果真的是人贩子,那有非常大的可能意味着背后有一整个抢人、转移、买卖的链条,抓到这样的一个团伙,再顺藤摸瓜下去,搞不好全组半年的KPI都妥了——朋友们,我一个普通群众都能想到的,人家警察会想不到?

再说了,分辨一个人到底是不是人贩子,一伙人到底是不是贩卖儿童的团伙,对警察来说,应该也不是一件多困难的事吧?

后续警方的反应也算是非常迅速的了,4号被抢家长在微博上发表质疑,6号平安北京即发表了对案件相关情况的通报:

经丰台分局工作查明,李某(女,62岁,山东人),因其子(男,39岁,山东人)与儿媳张某某(女,38岁,本市人)感情不和,其儿媳拒绝李某见其孙子(14个月),双方自2017年7月孩子出生后就曾因李某想带孩子回老家抚养等原因而产生纠纷,之后李某就没有见过儿媳和孩子。期间,双方曾屡次发生矛盾,分别于2017年8月,2018年3月、7月、8月在北京报警求助。2018年6月18日,李某儿媳张某某到李某儿子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,2018年8月21日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。

对于李某等人的供述,办案民警先后走访了李某的儿子和儿媳,证实婆媳双方及夫妻双方确因感情不合、抚养权等问题有较深矛盾;走访了事发现场的商场员工和目击群众,证实了李某、沙某某等人有针对商场员工阻止“奶奶要回孙子”表示不满,要讨说法的情况;通过照片比对,证实事主张某与李某儿媳均配戴眼镜,身高、体态、脸型存在相似之处,且除李某远距离观察将人认错外,来“帮忙”的沙某某等人都没有见过李某儿媳本人;通过居住情况查询,事主张某与李某儿媳二人同住在一个小区内;通过调取监控视频,能够印证沙某某在小区东侧铁门徘徊,后沙某某等人尾随事主张某进入商场并抱走孩子且被制止的情况,以及李某等人事后到商场营运部,找商场工作人员“要孩子”的情况。

(来源:新浪微博@平安北京)

有理有据,符合逻辑,算是非常细致平实的一份通报了。

考虑到抢人者并没有拐卖儿童的主观故意,警方作出的是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,而大家对处理结果的异议,大致也是集中在这一点:

亲奶奶就能抢孩子了吗?

要我说,真把小孩当人看的话,别说亲奶奶了,亲爹亲妈也不能抢。

小孩到底是谁的?

很多人认为是家庭的,是父母的,是妈妈的。

所以奶奶抢孙子孙女不能算抢,父母虐待儿女不能算是故意的人身伤害,妈妈产后抑郁或者和丈夫发生冲突要去轻生时,会想要带着孩子一起从楼上跳下来。

17年北京某小区,因为丈夫有外遇,妈妈逼着12岁的女儿跟自己一起跳楼

发现没有,当你觉得小孩是你的,你可以决定小孩的归属,你可以自由选择如何去对待TA的时候,你是不太会把小孩当做人来看的。

因为任何人都没有资格,去对另外一个人做这样的事。

而在争夺抚养权的离婚案中,很多时候争夺的其实并不是孩子,而是权力——小孩是我的,我同意你才能来看孩子,我不同意,那你一辈子也别想看到他。

这时候的小孩已经不是小孩了,他更像是一个人质,用来胁迫对方,也像是一把枪,用来报复对方。

至于人质心里怎么想,发射出去的子弹会不会首先穿过小孩的胸膛,顾不上的。

就好像这个案件中,奶奶很早就和儿媳有矛盾,在孩子出生后就想要带孩子回老家抚养,被拒绝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儿媳和孙子(事发之时小孩已经14个月大),中途双方多次发生纠纷,甚至有四次都报了警,一直未曾达到目的但又忿忿不平的奶奶,这才终于在同伴的“帮助”之下,策划实施了这一起抢人事件。

到底小孩更需要谁,由谁来照顾更合适,怎样处理大人之间的矛盾对小孩更好,这些都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外。她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孙子是我的,我得把他从他妈妈手里抢回来。

帮忙抢小孩的同伙也是有趣得很,几个人分工协作,推倒妈妈,拼命抢娃。

你说小孩哭了,小孩的脸都被弄伤了?

哎呀呀,入戏太深了,实在是没有注意到啊。

大部分的家庭,也并不会走到争抢孩子的这一步。

但我们中的很多人,都很擅长把小孩置身于漩涡之中。

在公司受了领导的气,回家怎么看小孩怎么不顺眼,一定要找出来茬,好让心中的愤懑平息一下。

两口子吵自己的架,却一定要把小孩拉进来,逼着他站队,逼着他说错的到底是谁。

还有婆媳之间的冲突,大人自己没办法解决,就选择把小孩推出去,拿他当盾牌,也把他当做枪。

这样的大人,可以统称为成年巨婴。

巨婴是没办法处理好自己的问题的,他们会转移,会迁怒,会让情绪像水一样,往更低的方向流过去。这个更低的地方,自然就是小孩。

小孩是情绪的低洼地,也是巨婴们的垃圾桶。

你说小孩也会痛苦吗?没关系的,在巨婴的痛苦面前,小孩的痛苦没那么重要——从这个角度来说,那些校园砍杀案的凶手,就是这一类巨婴的杰出代表。

在巨婴看来,亲生小孩大概不能算是人的。

顶多,算是次一等的人吧。

可惜低一等的人,从来就不是人。

他随时都可以被轻视,随时都可以被嘲弄,随时都可以被欺辱,随时都可以被牺牲。

而小孩呢,习惯了低洼地,做惯了垃圾桶,没有万中无一的机遇,没有超乎常人的勇气,大概也是做不了人的。

只能去做鬼,一个满怀着恐惧和愤怒的,扭曲的鬼。

回到开头的问题,把小孩也当人看,到底有多难呢?

把自己当人看,自然也就能把小孩当人看。

你只需要去提醒你自己,我要努力站稳我自己,心里面再堵,也要记得冤有头债有主,决不把小孩搅和进来,替我受苦。

这应该是一个大人,对另外一个年纪小一点的人,起码要讲的江湖道义吧。

作者介绍:懒妈,本硕临床与应用心理学,本行做心理咨询,后来进了早期家庭教育这个行当,家有慢慢小朋友三岁,全职至今,主攻方向是“如何一边带娃一边偷懒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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